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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員會
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資通安全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

中華民國112年10月2日112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13年10月7日113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通過

  1.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維護整體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(以下簡稱資安暨個資保護),強化各項資訊資產之安全管理,確保其具機密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、鑑別性與不可否認性,以因應業務運作需要,支援教職員工生各應用系統之使用暨妥善保護其相關個人資料,設置本校資通安全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  2. 本會及依據本會所訂定之各項附屬規定(以下簡稱簡稱資安暨個資保護管理制度),係參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、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管理規範、個人資料保護法、著作權法、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法規及其他相關標準所訂定。
  3. 本會負責本校資安暨個資保護之政策、計畫、資源調度等統籌、協調與研議之整體資通安全維護任務,本會委員組成如下:
  1. 當然委員:主任祕書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入服處處長、國際長、圖資長、各學院院長、通識中心主任、人事主任、會計主任、教發中心主任、資訊中心組長。
  2. 專業委員:由校長聘請具個人資料保護法、資訊安全管理等相關專業人員一至三名,專業委員任期三年,得連任。
  3. 本會由主任祕書擔任資訊安全長、個資保護長(總召集人),負責全校資通安全、個資保護督導。執行秘書由圖資長兼任,負責資安暨個資保護管理制度之推動事宜,由資訊中心組長擔任本校資安、個資保護聯絡窗口。
  1. 本會之任務:
  1. 訂定資訊安全政策、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資安暨個資保護管理制度。
  2. 本校資安暨個資保護隱私風險之評估及管理。
  3. 督導與稽核資安暨個資保護管理制度之運作。
  4. 本校資安暨個人資料保護緊急事件之應變處理。
  5. 規劃資通安全、個人資料保護教育訓練。
  6. 策劃其它資安暨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事項。
  1. 本會下設下列各組,其任務區分如下:
  1. 資安暨個資保護執行小組:統籌各項資安暨個資保護作業原則規劃事宜,由各一、二級單位指派1人及資訊中心成員組成。本組召集人由資訊中心組長擔任。
  2. 稽核小組:負責各項資安暨個資保護業務稽核事宜,本組召集人由執行祕書擔任,成員由本校一級主管數名及資訊中心受過稽核員訓練成員組成。
  1. 本會各工作小組得視業務推動之需要,不定期召開會議。
  2. 本會得每學開會一次,由總召集人主持,以檢討、改進資安暨個資保護管理制度之措施,並得視業務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。
  3. 總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,得指定本會委員代理之。本會召開會議時,得邀請有關業務單位、相關機關代表、教職員工生代表或學者專家出(列)席。
  4. 本會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,會議決議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
  5.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